本標準適用于石磨加工型、石墨搗實型、金屬型和熔模精鑄型生產的鈦及鈦合金鑄件。
牌號 | 供應狀態(tài) |
ZTi1、ZTi2、ZTi3 | 鑄態(tài)(C) |
ZTiAI4、ZTiAI5Sn2.5、ZTiAI6Sn4.5Nb2Mo1.5 | 消除應力退火狀態(tài)(M) |
ZTiAI6V4、ZTiMo32 | 熱等靜壓狀態(tài)(HIP) |
技術要求,材料,鑄件所用的母合金錠應采用真空自耗電極電弧熔煉法進行熔煉;當采用海綿鈦作為原料時,合金錠至少應進行兩次真空耗熔煉;可以適當?shù)牟捎猛缓辖鸪煞纸涍^處理的返回料作為原料。鑄件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T15073的規(guī)定。鑄件鑄態(tài)時的室溫力學性能符合規(guī)定,其他狀態(tài)的力學性能指標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需方對化學成分中的雜質元素含量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力學性能指標應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鑄件幾何形狀和尺寸應符合鑄件圖樣或訂貨協(xié)議的規(guī)定。鑄件尺寸公差應符合GB/T6414的規(guī)定,一般應不低于CT11級。如有特殊要求,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表面質量:鑄件應修整毛刺,表面光潔,不得有粘砂現(xiàn)象。允許用打磨或其他方法清除鑄件毛刺和表面輕微流痕、冷隔等缺陷。打磨后不允許發(fā)生氧化發(fā)藍,并應與基體呈圓滑過渡。鑄件打磨后應保證符合鑄件圖樣尺寸的要求。不允許打磨的部位應在圖樣和合同中注明。鑄件不應有裂紋和穿透性孔洞,對鑄件密封面的要求應在圖樣和合同中注明。需方對鑄件表面質量有特殊要求時,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時,鑄件表面可參照GB9443進行無損檢驗或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內部質量: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時,鑄件可進行X射線檢查,檢驗方法和質量判定標準參照GB5677的要求,或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焊接修補:鑄件上裸露的氣孔、縮孔、疏松、裂紋、夾雜和打磨后的尺寸缺陷,允許進行焊補。焊補前對缺陷部位應徹底清除干凈直至露出光亮金屬表面。不允許焊補的部位,應在合同中注明。加工過程中暴露的缺陷,或X射線檢查發(fā)現(xiàn)的缺陷,根據需要可進行焊補。焊補應在真空或氯氣保護下進行,焊縫不得有嚴重氧化現(xiàn)象。填充焊絲一般可采用與鑄件相應牌號的材料或同一類型低一強度級別的材料,其質量應符合GB3623的規(guī)定。焊前,焊絲表面應清潔干凈,如有油污應進行清洗。
熱處理:鑄件焊補后根據需要可進行消除應力退火處理。對形狀復雜,或使用條件苛刻的重要鑄件,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時,應在真空中進行消除應力退火處理。其他合金的熱處理制度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對內部質量有特殊要求的鑄件可進行熱等靜壓處理,熱等靜壓制度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試驗方法:鑄件化學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4698進行。鑄件室溫拉伸試驗按GB228進行。力學性能試樣推薦采用GB6397的R7號試樣。鑄件硬度試驗按GB231進行。鑄件表面質量檢查用目視方法或按GB9443進行。鑄件內部質量檢查按GB5677進行。